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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香港新房之后想要退房怎么办?
2025-07-02
作者:香港楼市网
  • 香港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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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新房
摘要在香港购置新房,本是开启美好生活的重要一步,然而,有时因各种因素,购房者可能会萌生出退房的想法。那么,在香港购买新房之后想要退房,具体该怎么办呢?

(一)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

购房者决定退房后,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等形式,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明确表达退房意愿,并说明退房依据,如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等。例如,因开发商延迟交房超3个月,购房者在通知书中需详细说明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实际未交房情况等。​

(二)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如有)​

若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办理了银行贷款,在购房合同解除后,需向贷款银行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购房者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购房合同的通知书、购房贷款合同等,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贷款合同进行解除或调整。​

(三)房款退还与手续办理​

开发商在收到购房者退房要求后15日内,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时,开发商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这些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应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开发商应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若无法按时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