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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籍在内地购房政策规定!
2025-07-15
作者:香港楼市网
  • 购房政策
  • 香港购房
  • 香港买房
摘要随着内地与香港交流日益密切,越来越多香港籍人士选择在内地购置房产,或用于自住,或作为投资。了解内地购房政策规定,是开启购房之旅的关键。

一、购房资格​

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城市,香港永久性居民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2019年11月“惠港16条”发布后,香港居民购房豁免了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的限制。这意味着,只要香港居民在大陆境内无房,即可在大湾区内地城市拥有购房资格,可购买一套自住住宅。​

部分城市特殊规定​:

广州:港澳永久性居民提交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在广州市购买住宅时不限制套数。非永久性居民按照内地居民的购房政策执行。​

深圳:2023年9月松绑相关政策,放开对港澳居民非住宅类的商铺、商业办公物业、商务公寓的购买限制。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深圳名下无住宅的,可购买一套住宅。​

惠州:港澳居民在惠州买房首付可低至2成,银行利率3.9%,且可用香港流水。某些楼盘指定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为合作银行,不需要大陆联系人(以前要求大陆担保人),不过要签一份承诺书,毕竟港澳台同胞在大陆只能购买一套房。​

二、其他内地城市​

在非大湾区的内地城市,购房政策规定差异较大。例如在北京,香港身份持有者只要年满18岁并证明购房出于居住目的,就可以购买一套房产。但部分城市可能仍要求香港籍人士提供一定期限的居住、工作或学习证明,或者限制购房套数。​

三、资金支付

跨境汇款便利:2024年1月24日,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同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相关指引,允许港人直接汇款到内地支付购房置业款项(首期款/尾款)。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发布的《港澳居民购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房产结算支付便利化业务指引》,明确港澳居民购买大湾区内地除深圳外的8市(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新建商品房及二手商品房,可从境外汇入人民币或外币购房款(含定金和保证金、首付款、全款、公共维修基金、购房相关税款、违约金等)办理结算支付。​

深圳特殊规定:在深圳购房,港澳居民实行“先付后补”的结算支付方式。即允许港澳居民直接从境外将购房款汇往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监管账户或二手房交易约定的监管账户,由监管账户开户银行先办理解付或结汇后解付,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港澳居民向银行补交购房真实性证明材料。​

四、贷款政策​

大湾区贷款优势:香港籍人士在大湾区购房,在按揭贷款方面存在优势。香港与内地按揭贷款利差明显,香港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例如香港部分贷款利率为2.25%,而内地一些城市房贷利率可能在5%左右。​

内地工作缴存公积金: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在内地就业的港澳人士可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如港澳人士离开内地回香港/澳门定居,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部分城市如杭州,香港身份居民在贷款阶段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即可按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